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4月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必须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拿出勇气和魄力,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还审议通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
会议强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加大改革方案出台力度,试点工作要抓紧抓实。出台的方案一定要有可操作性,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改革方案通过后,能公开的要向社会原原本本发布,以利社会共同监督落实。要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理清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增强改革的有序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来源:健康报,2015年4月2日1版,转自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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