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后勤(2018)党字8号
各部门(办公室)、各工会小组:
经党委会、总务处处长办公会、基建工程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再次启动非在编职工自愿加入工会组织(以下简称入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对象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与总务处(含幼儿园)或基建工程处签订劳动合同、与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可自愿申请入会。
二、会员权利义务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相关规定
三、费用
1.部门承担
(1)活动经费:按拟入会职工工资总额的2%上缴(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不含各项津贴、补贴、年终绩效奖励等)医学部工会。
(2)福利费:12元/人/月。
(3)缴纳程序:由各部门核定拟入会职工上缴数额,统一交至医学部工会。
2.个人承担
按照5元/月/人的基准收取工会会费,向医学部工会缴纳。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开展非在编职工入会工作。
2.各部门组织填写《入会申请书及工会会员登记表》,并于3月9日前报送至总务处综合办。
3.务必将缴纳费用事宜明确告知各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及入会申请者,保证入会工作公开、透明。
联系人:吴蕾
联系电话:82802275
附件:《入会申请书及工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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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
北京大学医学部基建工程处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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